平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蒙西华中铁路股份有限公可湘赣指挥部湘赣技函60号《关于请求对安全保护区进行划定并公告的函》,为切实做好对蒙华(平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的工作,经请求县人民政府同意,特起草制定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蒙华铁路(平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蒙华铁路(平江段)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在蒙铁路(平江段)线路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不改变用地权属关系,起草制定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蒙华铁路(平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1)蒙西华中股份有限公司湘赣指挥部湘赣工技函(2019)60号。
(2)《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中:“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的规定。
三、起草过程
该通告是由蒙华铁路平江段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起草,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蒙西华中服份有限公司湘赣指挥部湘赣工技函(2019)60号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通告起草后,报请县人民政府黄伟雄县长批示,再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秘书室审核印制。
四、主要内客
(一)安全保护区范围
(1)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2)其他地区为15米
(二)安全保护区内有关禁止行为
(1)在蒙华铁路(平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的铁路施工、作业、排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铁路的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安全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2)在蒙华铁路(平江段)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该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推、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3)在铁路线路两侧从事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有关采矿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在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 、铁路桥梁外侧向外各1000米范围内,以及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确需从事露天采矿、采石或者爆破作业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依法规依程序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按照已经划定的蒙华铁路(平江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各类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凡破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蒙华铁路平江段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