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7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账款工作,全面压实责任,确保到2019年底能按时完成清偿任务,经过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特制定《平江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方案》。
一、制定的必要性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对我县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全面摸排,需要县直相关部门和各级乡镇人民政府的积极配合,因此,有必要成立“平江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平江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方案》,对全县清欠工作进行统一调度,督促指导,确保全县清欠工作能够稳步推进。
二、制定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
2.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72号)
三、起草过程
该实施方案是由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起草,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8〕72号),吸收借鉴了其他县、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经验和做法。
四、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主要由五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主要说明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目标和意义。
(二)目标任务,主要对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优先清理和着力清理的对象进行了说明,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比例达到85%。
(三)主要措施,主要是对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进行说明,分别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清查摸底、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分别从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信息报送三个方面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五)平江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名单
平江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7月19日
相关文件》》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1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