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置,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特制定《平江县2018年国有资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制定必要性
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中央、省、市对国有资产管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是规范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切实防范债务风险,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家底的需要,是县委、县政府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三、起草过程
该方案是由县国资局起草,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平江县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分别为工作目标,清理整治范围和内容,工作步骤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本次清查行动的工作目标是摸清全县国有资产家底,体现资产价值,理顺明晰产权关系,健全财务制度和提供决策依据。
(二)清理整治范围和内容
主要分为清理整治范围和清理主要内容。
(三)工作步骤
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宣传发动,单位自查,重点核查,问题整改,责任追究。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了全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五)工作要求
按照统-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原则进行。
》》相关文件: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18年国有资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18〕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