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每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占补平衡压力越来越大。同时随着我县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开垦已出现向山、向林要地开发的趋势。为确保我县各项经济建设需要,既加强林地保护,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利用涉林地类进行耕地开垦的通知》(湘发改[2017]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利用涉林地类进行耕地开垦的通知》。
一、通知的必要性
目前,我县占补平衡压力越来越大,同时我县后备资源严重不足,耕地开垦已出现向山、向林要地开发的趋势。为确保我县各项经济建设需要,既加强林地保护,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必须规范利用涉林地类进行耕地开垦的工作。
二、通知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利用涉林地类进行耕地开垦的通知》(湘发改[2017]93号)
三、起草过程
该通知是由平江县国土资源局、平江县林业局联合起草的,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经济建设需求与占补平衡压力的实际情况。
四、主要内容
1、充分认识林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要性。
2、严格限定可用于耕地开垦的林地范围。
3、适当补充林地。
4、切实加强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