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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的解读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2018-03-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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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控政府性债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量,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为树牢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岳政发(2018)2号)及县长批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政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加强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管理,财政部等部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 50号)、《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  87号)等一系列文件、省财政厅、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清理违法造规举债行为的通知》(湘财金函(2017)12号)、《关于填报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函(2017) 18号)、《关于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的通知》(湘财金(2017) 22号)等相关文件。河南、山东、湖北等省也均有相关政府官员因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被处分问责。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通报数据,至2016年底,我县一般债务率为33.7%,专项债务率为111%, 被财政部列入2016年债务风险提示地区名单。为树牢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需尽快出台《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因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 43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如)(财预(2017) 50号)

4、《关于最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又造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 87号)

5、《关于清理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通知》(湘财金函(2017) 12号)

6、《关于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的通知》(湘财金(2017) 22号)

7、《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岳政发(2018) 2号)

三、起草过程

该意见由平江县财政局起草,起草过程中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等相关文件政策,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

四、主要内容

(一)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举借融资机制

(二)强力推进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积极偿还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行为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五)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管理(六)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


》》相关文件: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平政发〔201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