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精神,切实推进我县缉枪治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有力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
一、制定的必要性
我县是山区农林大县,私藏、非法持有猎枪、气枪现象突出,同时,网购业务多,每年网购商品达1500万件,其中购、销枪支、枪支零部件或利用寄递物流渠道实施违法犯罪的现象也日益突出,我县还是民爆物品使用大县,使用量大、分布地域广,为切实维护我县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安全,全面收缴社会流散枪支子弹、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是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必要措施,要广泛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缉枪治爆行动,鼓励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为公安机关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提供线索,因此,需尽快出台《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收缴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三、起草过程
该《通告》由平江县公安局起草,起草过程中认真研究了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由治安大队起草案,经法制部门、办公室、相关领导经过仔细核对、研究,制定本通告草案。
四、主要内容
1、《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主要内容为宣传法律法规关于枪支子弹、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2、《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的通告》主要内容为鼓励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明确奖励标准,公开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