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为贯彻实施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范有序核发残疾人证,我会代县政府办起草《平江县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起草中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随着党和政府各项惠残政策特别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全面实施,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起草《实施细则》的基本思路
坚持与中残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衔接。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具有初审权限下放、办证周期缩减、鉴定责任明确、等突出特点,体现了“科学规范、精简高效,优化流程、明晰权责”的要求。本细则仅对《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际操作层面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对无需细化的条款不予重复,未涉及内容均按照《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贯彻执行。
三、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湖南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