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25-2268017
  • 统一登记号:PJDR—2025—01001
  • 发布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5-01-22
  • 信息时效期:2030-01-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平政办函〔2025〕3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2025-01-2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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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平江县人民政府对涉及企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平江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农产品批发经营划行规市的通告》(平政告〔2021〕5号),失效《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12号),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登记号

1

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农产品批发经营划行规市的通告

平政告〔2021〕5号

PJDR-2021-00007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登记号

1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12号

PJDR-2019-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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