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生态修复涉砂
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为了确保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管理稳定可控,有效降低各类风险,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联合申报、实地预审、集体审查、依法实施”审批程序。
(一)联合申报。凡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必须按照“国资国营”规定,由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和天岳集团联合行文向县人民政府申请。
(二)实地预审。县人民政府收到联合申请后,指定分管副县长组织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信访局、天岳集团等相关部门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调研,预审是否同意项目实施。预审通过的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审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集体审查。预审通过的项目,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前期可行性分析报告。再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两个报告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查。
(四)依法实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通过后,由项目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手续,再由项目主管单位进行手续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由水利局下达开工令。
二、依法依规办理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审批手续
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一律严格按照《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岳阳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以及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长江干流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十五部委《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依规完善项目初步设计及行洪论证报告、砂石资源储量及备案报告、林地及用地审批手续、环境评价报告、立项文件、项目工程造价财审报告、项目招投标、河道疏浚工程实施方案、河道疏浚清障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河道管理范围生产作业许可证等手续。
三、明职履责加强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监管
县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联合申请,牵头组织实地踏勘预审项目和集体审查项目的可行性;负责审查批准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水利局:负责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初步设计、防洪评价、河道疏浚工程实施方案、河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对疏浚工程的疏浚、转载、上岸进行监管和控制疏浚砂总量、票据、第三方监管以及发放河道管理范围生产作业许可证。
发改局:负责项目前期可行性分析、工程立项、疏浚弃砂销售价格发布以及项目招投标监管。
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前期资金来源、审定,以及项目工程造价财审,并负责疏浚砂收益的监管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用地审批(涉基本农田禁止审批)和疏浚工程弃砂堆料用地、建设用地的相关行政许可及砂石资源储量的分析和审查备案、监管工作。
林业局:负责项目林地审批和核定生态公益林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环境评价报告的审查和疏浚清障弃砂综合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场地、疏浚砂堆料场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及监管工作。
交通运输局(治超办):负责项目建设通航影响分析与涉桥梁稳固评价,以及疏浚砂运输稽查与监管工作。
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负责项目建设涉及水产种质资源影响分析、核准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信访局:负责协调调度处置项目实施的前期、中期、后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和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报告。
天岳集团:负责疏浚砂综合利用实施和完善相关手续,包括组织施工机具,将河道疏浚砂接驳、转载、上岸,建设疏浚砂临时堆场,并按相关标准程序销售到各项目和平衡市场供给,做好成本核算、销售资金结算等,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疏浚砂处置日常工作,配合第三方监理公司对疏浚砂的监管工作。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河道生态修复涉砂项目前期建设申请、分析、协调,牵头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并具体组织项目建设,协调配合做好河道疏浚清障弃砂利用有关工作以及现场监管和项目的公开公示等工作。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