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被通报案例中,有的挪用村级资金,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利用项目套取资金、谋私贪腐,均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案例反映出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落实不力。
其中,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竹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屈刚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金、资源,私自将社区1亩集体土地出租,并收取“租金”11.67万元;利用协助政府拆迁、管理集体和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06.47万元。
湘西自治州保靖县碗米坡镇财政所原所长刘正华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月初挪用、月底归还的方式,多次挪用碗米坡镇村账乡管资金1976.4万元;多次挪用村账乡管资金103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挪用村账乡管资金215.9万元用于偿还借款及个人开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此外,衡阳市常宁市胜桥镇文堰村原支部书记刘小凤弄虚作假获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侵吞惠农补贴资金;邵阳市新宁县一渡水镇原向阳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达松侵占村民劳务费;怀化市辰溪县修溪镇财政所一级科员杨朝挪用村账乡管账户资金;益阳市桃江县大栗港镇五羊坪村原党总支书记熊海榆贪污退耕还林补助和村级建设资金;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澹阳社区原党总支书记任修武工作严重失职,导致集体资产损失;岳阳市平江县福寿山镇宝石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启成、村委会主任吴旦元套取坟墓迁移补偿资金。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主抓手,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