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22件,单行条例1件;全年共票决民生实事4037件,涉及资金259.93亿元……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细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推进会精神,新的气象不断呈现,新的变化不断发生,新的人大故事不断续写。
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书写立法之为
2022年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实现通用航空地方立法“零”的突破。
“为谁立法”“立什么法”“怎么立良法”,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立法“三问”,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湖南建设行稳致远。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改革担当回答时代之问。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修订安全生产条例,用法治力量守护更安全的发展。制定预算审查监督、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社会信用、气象灾害防御等条例,加强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
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把攸关民生福祉的大事小情摆上立法日程,把推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作为提高立法质效的重要手段。认真吸取“4·29”事故教训,制定全国首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采用“1+N”立法模式,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出台立法协商工作意见,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建立立法项目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落实代表参与立法制度。第28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湖南召开,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典型发言。
动真碰硬,展现监督之力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让法律法规的“牙齿”有力“咬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从听取审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到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从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到提出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等1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打出生态环境监督“组合拳”,以法治“红线”守护生态“绿色”。
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进一步凝聚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和有关产业发展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现场“把脉问诊”。
用实实在在的人大监督之举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开展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推动落实法定责任;听取审议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康复、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推动“双减”政策措施落地,听取审议“双减”工作情况报告。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于监督之中回应湖南人民的心愿与心声。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实现评议工作市州全覆盖。作出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明确“两卡”治理、实名实人制等具体举措。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人民群众从一件件实事中提升了幸福指数。
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代表之声
2022年6月1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牵头督办“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2022年6月1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牵头督办“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建议……
在省级领导的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实现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和省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三个全覆盖”。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强化制度创新,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服务“国之大者”中体现政治站位,坚持在推动落实“省之大计”中彰显担当作为,打造了一张张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代表工作品牌。
建立健全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和办理评议机制。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专题询问;首次开展B类建议办理“回头看”,督办“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处理建议。
打造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升级版”,健全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落实机制。全省1502个乡镇深化拓展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效,并在50个县市区本级人大推行,全年共票决民生实事4037件,涉及资金259.93亿元,以大量“惠民小事”撬动“民生大事”。
健全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举办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学习班;建立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反映民意新渠道;建立全国人大会议湖南代表团全团建议协助办理协调机制。
坚持“四个机关”建设,着力增强政治功能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人大工作的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勇毅前行,在狂风巨浪中扬帆远航。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意见、常委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常委会党组政治功能。
切实提升履职质效。省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成人大融媒体中心。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16项,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配强工作力量。完成“智慧人大”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开展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等重点调研和理论研究。
切实加强联系指导。成功承办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交流座谈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修法、执法检查工作,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全省各级人大系统协调更加有力、联动更加密切。(记者 陈奕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