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守好生态环境底线,又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
1月4日,省生态环境厅新闻通气会发布,截至2022年11月,我省PM2.5平均浓度连续3年稳定达标,地表水“国考”优良率达98.6%,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0%达标。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有赖于高水平生态环境执法。”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发布,湖南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系统,相互配合,有力遏制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齐头并进。
严,让环保执法“长牙”
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在全省深入开展。6个月内,6688个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被排查。其中,涉重、涉危、涉化等7个重点行业实现专项执法全覆盖,立案调查1015起、行政处罚840起、移送司法109起。
一批重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和涉嫌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被追究责任,最终推动全省96.93%的生态环境风险实现风险降级。
除了“利剑”行动,近年来,我省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组织开展了“环湖利剑”“清废行动”“涉铊污染整治”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022年4月28日,桂阳县一处废弃厂房内,有人非法冶炼贵金属,将废水直排外环境,废水中总砷、总镉、总铬浓度严重超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及时制止了这起严重污染环境行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并责令其支付处置修复费用58.48万元,修复了被污染土壤。
“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黄宇表示,通过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污染犯罪合力,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公众满意度”连续三年提升,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精,让环保执法效能更高
据发布,我省共明确176项生态环境执法事项。执法内容之广、任务之繁,使实现生态环境精准执法殊为不易。
为确保执法人员精业,我省长期坚持“练兵”与“实战”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王盛才介绍,全省连续7年组织执法大练兵活动,结合强化培训、稽查考核、案卷评查等,全面提升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为确保执法裁量精准,2022年,我省修订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审议稿)》。
据了解,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有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酌情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是否处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限。为最大程度避免处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我省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构成要素和违法情节,科学设定裁量因子和运算规则,具体规定了裁量模式、裁量因素、裁量步骤及几类特殊情形等内容。
“实现了环境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全覆盖。”王盛才说,目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做到裁量标准细化、裁量空间压缩、计算精准。
宽,让环保执法“无事不扰”
在湖南,已有1163家企业被动态纳入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于“清单”上的企业,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会减少、免除现场检查。
“环境执法不是给经济发展‘踩刹车’,而要为绿色发展‘加油门’。”黄宇表示,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不断优化环境执法方式。
除建立“正面清单”让守法企业受益外,我省还着力强化科技支撑实现“不打扰”监管。采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电量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生态环境部门可及时发现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给予预警督办、主动指导等。
“轻处罚机制”则令生态环境执法的“包容性”更强。目前,我省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执法人员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2年7月,邵阳市一家废品回收店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鉴于初次违法并及时改正,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予行政处罚。(记者 彭雅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