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6月26日电 6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专题新闻发布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张在峰就近年来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以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新闻发布。
张在峰指出,近年来,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支撑。在生态环境监测的科学支撑下,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推动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0年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0年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1.7%,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张家界市、湘西州、郴州市、怀化市、永州市、娄底市和衡阳市7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45个省级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5.9%,其中60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3%,长江干流湖南段和“四水”干流评价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洞庭湖总磷浓度持续下降,在用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突发环境事件情况除外);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生态环境状况维系良好。
张在峰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为今后一段时期湖南省如何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明确路线方向、提出具体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湖南省将以本次《实施意见》为指导,全面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坚持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进程。
近期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重点推动五个方面工作:压实排污单位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主体责任,深化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监测数据信息的共享,推进监测领域科技创新。(匡滢 实习生 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