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规草案回应民众关切

来源:人民网 2020-1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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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就洞庭湖保护条例等法规草案回应民众关切

  11月18日上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媒体座谈会,由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曾东楼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将于本月底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再次审议《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等7件法规草案;初次审议《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

  明晰职责,加大处罚力度,更好守护“母亲湖”

  洞庭湖是三湘儿女的“母亲湖”。为积极与长江保护法衔接,时隔一年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启动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二审”。

  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解决条块分割、部门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二次审议稿拟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建立洞庭湖保护协调机制,统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工作。同时,增加了跨省合作机制的规定,拟加强与湖北省信息共享和行政执法协作。

  二次审议稿还加大对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突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一次审议稿“非法占用水域岸线的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基础上,二次审议稿提高了处罚力度,拟规定违法者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明确了擅自引入或放生外来物种的法律责任,拟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权利义务,助力平安湖南建设

  长期以来,警务辅助人员在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服务平安湖南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应有的权利,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焦点。对此,《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拟予以规定。

  条例草案从薪酬福利、社会保障、健康优抚等方面回应民众关切。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财政部门建立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和福利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警务辅助人员参加健康检查,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健康档案;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条例草案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应积极履行义务的范围,包括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和指挥、廉洁奉公、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等。此外,还规范了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承担的主体,并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越权作为、枉法作为等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记者 陈奕樊 梁可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