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办法

来源:人民网 2020-10-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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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补齐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近期,湖南省财政厅会同湖南省住建厅出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财政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支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办法》规定,奖补范围为2019-2022年新建成(接入)的建制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含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的建制乡,不含城关镇和街道)。《办法》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统筹污水处理能力和管网建设,尽可能压减投资。对超过发展需要的投资,省财政不予补助。

  奖补标准方面,《办法》明确按不超过测算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奖补。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测算投资额的,按照实际投资额予以奖补。已纳入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财政奖补范围的项目,按不超过测算投资额20%的标准予以补差。

  根据《办法》,奖补方式分为基础补助和绩效奖励两种,基础补助资金不超过补助总额的80%,绩效奖励资金不超过补助总额的20%。对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在奖补资金总规模内予以额外奖励。奖补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办法》还对建设模式、建设投资、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

  下阶段,省财政厅将根据奖补办法的规定,按照“县域统筹、整县推进、奖补结合、花钱问效”的原则,会同省直相关部门,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支持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记者 罗雨晴 通讯员 李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