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平江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乡镇(街道)防汛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按照《平江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29日18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请严格按照响应要求加强值班值守、预警叫应、会商研判、巡查排险、避险转移、抢险救援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易涝点、水库山塘、尾矿库中小河流、景区民宿、切坡建房点、临水临崖道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平江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