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平江县公安局天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在平江县汉昌街道境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通过民警长时间对现场及周边走访调查后发现,吴某为庆祝亲属新房乔迁,故在2月10日凌晨1时许于自家楼顶燃放两个烟花。

民警在现场查获的燃放后的烟花残留物。
经调查询问,违法行为人吴某对其在禁燃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平江县2026年开出的首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罚单。
经过民警现场普法教育,吴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危害性,自愿接受处罚,并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同时积极向身边亲友宣传禁燃禁放要求,倡导文明过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禁燃工作。切勿心存侥幸、顶风违规,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新闻多看点
2025年12月24日,岳阳市禁燃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发布《岳阳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定方案》,方案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全市部分区域实施禁放,平江县被划定为全域禁放区,单位和个人在平江全域范围全面禁燃禁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连日来,平江公安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同时,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违规燃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单文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