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4月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林长彭方建签发平江县2025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近期,我县持续晴热高温,加之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增加等因素,火情呈多发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森林防火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发布命令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推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把防灭火责任落实到网格、到行业部门、到生产经营单位,各乡镇(街道、园艺中心)、国有林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精准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和森林火情热点快速核查处置“131”机制,高火险期护林员要按要求加大巡护的频次和时长。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烧田坎、秸秆、烧火土灰等生产性用火,禁止野外吸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鞭炮及其他野外非生产性用火。严格进山人员管理,在重点林区入口,旅游景点关口,林区集中墓葬区进口等重要区域设立检查站,禁止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报备制度,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禁止违规炼山。
三、积极开展防火宣传。要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特别是火情热点多发频发的村组要采取“敲门行动”“屋场会”等形式和曝光一批警示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积极向群众普及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痴、呆、傻、老、幼、对社会不满者六类重点人群既要加强森林防火教育,还要建立一对一监护台账,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其野外用火、玩火。
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园艺中心)、国有林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火情预警监测,第一时间掌握辖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防扑火队伍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指挥机制、通讯联络、扑火器材、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充足准备,科学有序应对火情,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守牢安全底线,切实保护好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艺中心)、国有林场要加强辖区内督导检查,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坚持依法依规治火,应急、林业、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形成强大震慑。
此令。
平江县林长:彭方建
202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