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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长期面向社会征集档案资料

来源:今日平江 2024-07-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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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是全面反映历史真实面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留存我县珍贵档案史料,传承地方历史文化,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县档案馆常年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征集范围:

  1、1949年以前,我县党组织及党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革命武装开展革命斗争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档案资料。

  2、1949年以来,在平江范围内形成和留存的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形成的各种载体、各种类型的档案资料。

  3、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平江县视察、调研形成的档案资料。

  4、反映以平江籍开国将军为代表的平江革命者个人经历及其主要活动的自传、回忆录、文章、信函、证书、委任状、音像、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等。

  5、历代封建王朝和旧政权时期平江地域行政机构形成和留存的御旨、诏书、手谕、奏折、公报、告示、嘉奖令、委任状、证书、执照、货币、合同、契约、票据等。

  6、反映平江历史面貌(县情)的平江地域志书、谱牒、村史、墓志、诗文、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等档案资料。

  7、反映平江县界域、地形、地质、河流、气象等方面的历史资料。

  8、记录平江县城乡面貌、工商发展、名胜古迹、民俗风情、民间工艺、名优特产等地方特色方面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9、反映平江籍及在平江县长期生活过的有较深专业造诣和突出成就的专家、教育家、艺术家、企业家、获世界级荣誉的运动员、获全国荣誉称号的英雄模范人物主要业绩和重要经历的各类档案资料。

  10、各部门编印的记述平江县历史面貌的各类史、志、 鉴、图书、报刊、杂志、照片、画册、图集、内部刊物、数字汇编等。

  11、近代平江境内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建设、旧城改造及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12、其它反映平江经济建设成就、社会发展进步、改革开放成果、人民群众生活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

  由县档案馆出具收藏证书,录入收藏名册,永久收藏于县档案馆,并逐步做好数字化保存。

  2、寄存代管

  集体或个人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史料交由县档案馆保管的,经专家鉴定后,签订寄存、借用、代管协议,由县档案馆对其进行科学保护和安全保管。

  3、原件复制

  对于具有保存价值而个人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在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后,本馆采取复制的方法征集,复制后原件归还本人,档案馆保存复制件。

  三、征集时间:常年征集

  四、联系方式:

  中共平江县委办(县档案局)

  胡钰玲:15700880002

  毛  英:18974080066

  县档案馆

  联系电话:0730-6688187

  李卫娇:17775909629

  周飞虹:13487767678

  古礼燕:1397409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