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上塔市镇人民政府决定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线索举报范围
全镇辖区范围内,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
上塔市镇政府:0730-6480000
上塔市镇派出所:0730-6663110
上塔市镇安全办:17610810992
三、举报地址
上塔市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上塔市镇人民政府二楼社会建设与应急管理办)
四、奖励标准
(一)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经查实,奖励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不等。
(二)举报非法从辖区境外向境内运输烟花爆竹的,经查实,奖励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不等。
(三)举报辖区境内有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经查实,奖励举报人200元至500元不等。
(四)向多个单位举报的,由第一受理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兑现奖励,不重复奖励;同一事件,有多人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
五、兑奖方式
奖励资金拨付至举报人指定账户或通过微信转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举报者要客观真实反映相关线索,明确具体时间、相关人员、详细情况等内容,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二)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者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上塔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