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平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凌晓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立明、李泓、李远志、罗江伯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神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平江县2025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护学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5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平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江县2026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任命王树为平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桥为平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邓钧为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文超为平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决定王树为平江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李桥为平江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陈振要、邹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