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网 2023-03-0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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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3〕1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和《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2023年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围绕打好“发展六仗”,着力开展“六大行动”,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擦亮“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品牌,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强劲动力。

  一、围绕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湘易办”全面提标行动

  (一)办好“湘易办”重点民生实事。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民生实事”的任务部署,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为枢纽,打造全省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确保企业群众通过“湘易办”共享全省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政务的一体化移动服务能力。年底前,确保“湘易办”上线服务事项10000项,其中“一网通办”事项达到5000项,集成可应用的电子证照种类超过200类,用户数突破3000万。(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创新“湘易办”建设运营机制。坚持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方向,创新运营模式,推进“湘易办”超级服务端迭代升级,建立完善运营体系,持续加大推广力度,拓展应用场景,着力打造全国移动政务服务新标杆。高质量提升公众版,市州、省直部门政务服务及高频应用通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按规范全量接入“湘易办”,打通用户体系,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升级扩容政务版,优化办文办会办事和即时通讯等基础功能,创新“湘智策”应用,加快推进市州、省直部门已建非涉密涉敏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规范接入。(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总结政务数据共享攻坚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性成果,有序复制推广。组织各地各部门将履职过程中产生、采集和管理的政务数据进行全量编目。按密级实行实时分类管理,推进建设省大数据总枢纽,加强政务数据有序汇聚、共享和回流,实现数据汇聚、存储、共享、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共享。编制完善政务数据标准规范,印发《湖南省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加强政务数据综合治理和重要数据安全保密管理,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构建高水平数据服务体系。(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出《年度常用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清单》,加强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我省电子证照全国适用,方便省级电子证照跨省通用。提升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电子证照制发汇聚,推动已汇聚电子证照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实现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场景化应用,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探索以“电子社保卡”“电子身份证”等常用电子证照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稳步推进省政务云按需扩容。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发展、安全可控原则,探索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扩充省级政务云资源。建立省级政务云资源服务清单,实现云资源统一申请、统一开通、统一交付、统一服务。根据省政务云资源情况,有序推进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构建政务服务APP联盟。加强与广东、上海、江西等省市对接,探索构建政务服务APP联盟,让“湘易办”与“粤省事”“随申办”“赣服通”等政务服务APP深度互联、无感切换、一体使用。完善“湘易办”中“政务服务APP 联盟”版块,从医保异地备案、社保互查、公积金跨省联办等方面入手,实现“一机在手、一点登录、全国通办”。(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医保局等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进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攻坚行动

  (七)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生命周期事项落地。持续推进个人、企业、项目三个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地。年底前实现办证、就业、婚姻、“身后”、企业用工、员工保障、政策兑现、融资服务、招投标、用地审批等10个主题式、套餐式场景“一网通办”。优化“一件事一次办”业务流程,推广应用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完善“一事一标准”。鼓励各地各部门拓展“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事项。(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八)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省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移动端、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的深度融合。推进省“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完善“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专区,优化智能导办界面,强化智能搜索、智能分发、智能审批、智能推荐等业务功能。创新“扫码亮证”“一码通办”“无感通办”等应用场景。(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完善“跨省通办”事项标准和业务规则,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和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全国范围内对接统一。巩固泛珠三角区域、湘赣边区域“跨省通办”合作成果,推动与福建等15省自助机“跨省通办”取得成效。建设全省“跨省通办”系统,完善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深化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建设,优化线下“跨省通办”服务。(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加强对《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湖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清廉大厅”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建设,建立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晋升和技能等级薪酬制度,探索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探索对窗口工作人员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竞赛等活动。落实“湖湘院士卡”持卡人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要求。(省政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

  (十一)积极稳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印发实施《湖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进长株潭都市圈先行先试,构建试点引路、全面突破、全省一盘棋的改革攻坚格局。推动数据要素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畅通,加快形成“六个一批”阶段性改革成果,以点带面建设省域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省政务局、省发展改革委、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构建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主体管理、数据管理、设施管理、市场管理等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和完善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要素库平台运行管理、数据要素交易规则等制度,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开展数据要素领域标准化专项研究,探索制订数据产品、数据流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推进形成湖南省地方标准。推进数据立法工作,开展数据基础制度立法调研,做好专家论证,完善立法草案,推动《湖南省数据条例》出台,为推进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省政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督促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快构建数字湖南有限公司等平台支撑体系。加快推动组建数字湖南有限公司,以大数据运营为核心主业,探索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构建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服务链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圈。探索设立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院湖南分院,推进建立数据创新中心,重点承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总体设计、课题研究、行业咨询和人才培育等,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湖南智慧”。(省政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推进政务营商环境提优行动

  (十五)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瞄准国家标准、市场需求,体现时代特征、湖南特色,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对“走解优”行动和营商环境“十个坚决”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看责任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流程是否优化、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办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简报和专报,全面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省政务局、省优化办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红黄牌”和“好差评”制度建设。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向基层延伸,实现省级以上园区全覆盖。推行“红黄牌”联动处置机制,开展个案追查与整改机制创新,对发牌量大和严重超时的“红牌”办件做到“每件必查、超时必究、出错必改”。完善“好差评”制度,提高“好差评”层级、事项、对象覆盖率和主动评价率。开展一揽子处置政务服务“差评”机制创新,将“好差评”工作与政务大厅投诉处理机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等有机融合,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处置、强化整改、追责问责的新型监管机制。(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深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应”改革和“政企通”专席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巩固深化热线归并成果,推进“接诉即办”“即问即答”,完善“一站式服务”。统筹并强化“省长信箱”、中国政府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等网上群众诉求办理效能监管,推进省级各平台数据传输互联互通、一体化办理,畅通“省长信箱”纵向到市州的直接分办转办渠道,提升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监测。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各行业专业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各领域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应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完善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省政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按规定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打造湖南政务公开品牌。依托省统一互动交流平台,探索在PC端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并有序向“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延伸发布。深化集约化成果应用,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服务场景创新。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深化行动

  (二十一)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强化全省“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制定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加强月调度、季通报、年督查,形成“落实闭环”。接续创新开展“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发布改革“榜单”,用好调度系统,完善“揭榜竞优”督导、评价、推广、应用机制,推介优秀改革案例,激发改革动能,提升改革实效。(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审批制度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好用活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分阶段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政策工具箱,持续在园区开展“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政务服务远程协助改革,探索“政务直播”“远程导办”服务;推进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探索打造元宇宙政务大厅,建立虚拟“云窗口”,试点推行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服务;深化基层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基层“政务服务管家”模式,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开展“湘伴走流程”,为基层企业群众提供兜底、便捷服务。(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制改革,推广“标准先行、信用兜底”,深入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事项线上可办、便捷好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信用中国(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省政务局、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围绕园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开展放权赋能精准化精细化行动

  (二十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实施精准定向、协同联动的放权赋权,加大向湘江新区、自贸试验区、园区、长株潭都市圈、省域副中心的放权力度。6月份前,赋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贯彻实施强省会战略,持续向长沙市放权赋能。推进各级各部门在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同步加大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保障力度。加强下放、新增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用得上、管得好。(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等下放事项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推动解决基层放权赋能空放、虚放等问题,研究建立“能放能收”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行业管理向基层延伸。推进园区赋权,持续推动园区“放管服”改革二十条措施落实,确保取得改革实效,赋能园区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提升。按照国家部署,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全覆盖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梳理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升级完善和统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强网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完善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细则,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已建网上中介超市的市州直接使用全省统一的中介超市,建立完善抽查、通报和考核机制。适时推进中介超市进驻“湘易办”,打造“掌上中介超市”。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监管,加快实现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与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公共信用信息等信息平台的对接互认,推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网上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强化监督考核。(省政务局、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关于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信息;关于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疫情风险的政策信息;关于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50”“12345”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关于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标国家部委新增发布的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水利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梳理编发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跟进编发国家部委陆续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省政务局和省直相关单位牵头)

  (三)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持续办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助企纾困—湖南在行动”专题,及时、规范、集中公开省级、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其他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省政务局、省优化办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四)加强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并与全国政府规章库实现数据同源。对“十四五”期规划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摸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省司法厅、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下辖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定期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评论解读及视频回放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省司法厅、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视频访谈、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和丰富省政府门户网站“智能问答”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擦亮湖南政务公开品牌

  (十)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第二季度开始,突出首倡地脱贫攻坚十周年、守护好一江碧水五周年、绿心中央公园规划、耕地保护等主题,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将此活动打造成湖南政务公开品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公众参与、保密审查等方面系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设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系统。依托省统一互动交流平台,探索在PC端和“湘易办”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信息化水平。(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采取“点对点”授课、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上派跟班学习制度,各基层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县级以上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上派干部跟班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审查监管。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加强涉外数据活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定期对涉外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身份认证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同时,做好涉密人员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评比评估。组织实施五年一度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深入挖掘、广泛推介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不断优化评估指标、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运用。(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政务局牵头,省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