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县数据局 2024-10-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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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数函〔2024〕12号

  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线上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常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三季度,大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都能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运维规定动作,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和更新基本达到要求。但从检查结果来看,还有少数乡镇(街道)和部门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日常更新和基本维护存在应付现象,推进和落实成效不够明显(具体问题见附件)。此次共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乡镇(街道)25个、部门单位43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为92.6%。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平江高新区、汉昌街道、天岳街道动态信息报送较好(附件1);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汉昌街道、三墩乡、安定镇等单位政府信息更新较好。共检查全县政务新媒体12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100%。“平江公安”新浪微博、“平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平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较高。三季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3件,回复处理13件,回复率100%,实现零复议、零诉讼。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时有发生。从检查结果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商务局“人事信息”栏目,卫健局“规划计划”栏目,医保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栏目,平江高新区“人事信息”栏目,加义镇“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栏目均未更新2024年信息。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管理存在缺失。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于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重要意义,是基层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从检查结果来看,该专栏除生态环境领域更新35条信息,卫生健康领域更新4条信息,统计领域更新1条信息,安定镇更新2条信息,余坪镇更新1条信息外,其余领域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均未及时规范更新专栏目录,没有紧扣专栏目录进行常态化更新,存在“打零”现象(附件2)。

  三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仍需规范。本季度共开展了12次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监测,按政策保留的1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能按时更新和推送内容,但“文旅平江”抖音号、“平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平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3家新媒体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迎接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按照我局分配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包括基础信息公开(含政府公报、政策文件、机构职能、规划信息、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服务管理信息、处罚强制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重大政策、重大会议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含助企纾困、政务公开主题月、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领域),政策解读要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做到通俗易懂,并与文件同步制订、同步发布。各单位务必按照职能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等原则,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度,确保在全省第三方评估中不失分。

  二是持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涉及33个领域,涵盖大部分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平江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平政公开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去年梳理编制的各领域(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一对照收集、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不漏项,并予以常态更新。

  三是不断夯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是公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一种方式,各单位在办理公开申请时,应加强依申请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最大可能地对公众的合理要求作出积极回应。

  四是切实提升网站和新媒体服务能力。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发布不及时、栏目不更新等“老大难”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务必举一反三,主动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守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出现“不合格”这条底线。

  五是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反馈。对本次通报中点出存在问题和“零更新”的单位,务必迅速作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10月31日之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政务公开专项-其他办事上传整改情况报告扫描件,没有反馈整改意见的单位,视同整改不到位。

  以上通报将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2024年度高质量考核政务公开类评分项的重要依据,本通报数据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联系人:唐萍,15377401109)

  附件:1.县政府网动态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第三季度)

  2.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更新情况(第三季度)

  平江县数据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县政府网动态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第三季度)

单位

报送量

教育局

110

汉昌街道

28

天岳街道

24

农业农村局

18

平江高新区

15

余坪镇

12

文旅广体局

11

检验检测中心

10

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8

供销联社

6

民政局

5

安定镇

5

住建局

4

审计局

3

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3

林业局

3

交通运输局

3

卫健局

3

退役军人事务局

2

医保局

1

贸促会

1

消防大队

1

科工信局

1

童市镇

1

大洲乡

1

  注:除表中所列单位外,其他单位目前报送量为零。

  附件2

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更新情况(第三季度)

所属机构

送审量

采用量

采用率

县司法局

0

0

0

县文旅广体局

0

0

0

县农业农村局

0

0

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

0

0

县卫生健康局

7

4

57.14%

县财政局

0

0

0

县自然资源局

7

0

0.00%

国家税务总局平江县

税务局

0

0

0

县发改局

0

0

0

县应急管理局

0

0

0

县住建局

0

0

0

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

35

35

100.00%

县人社局

0

0

0

县民政局

0

0

0

县城管局

0

0

0

县公安局

0

0

0

县教育局

0

0

0

县统计局

3

1

33.33%

县新闻出版局

0

0

0

县交通运输局

0

0

0

县水利局

0

0

0

汉昌街道

0

0

0

天岳街道

0

0

0

所属机构

送审量

采用量

采用率

瓮江镇

0

0

0

梅仙镇

0

0

0

浯口镇

0

0

0

向家镇

0

0

0

虹桥镇

0

0

0

伍市镇

0

0

0

龙门镇

0

0

0

木金乡

0

0

0

石牛寨镇

0

0

0

南江镇

0

0

0

上塔市镇

0

0

0

安定镇

2

2

100.00%

长寿镇

0

0

0

大洲乡

0

0

0

童市镇

0

0

0

三墩乡

0

0

0

余坪镇

1

1

100.00%

岑川镇

0

0

0

三阳乡

0

0

0

三市镇

0

0

0

加义镇

0

0

0

板江乡

0

0

0

福寿山镇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