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4-04-0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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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政公开办发〔2024〕1号

  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常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一季度,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能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规定动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运维和更新能基本达到要求。但从检查结果来看,还有不少乡镇(街道)和部门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的日常更新和基本维护存在应付思想,推进和落实的成效不够明显。此次共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乡镇(街道)25个、部门单位43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仅为88%,其中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汉昌街道、梅仙镇、大洲乡等单位信息更新和动态信息报送较好;共检查全县政务新媒体12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100%,其中“平江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被市委网信办评为2023年度“飞跃领先奖”,“平江公安”、“平江文旅广体”微信公众号更新频率较高。一季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回复处理10件,实现零复议。

  二、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逾期不更新问题不少。从检查结果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板江乡“人事信息”栏目、龙门镇“机构信息”栏目、档案局“规划计划”栏目超期3天。瓮江镇“规划计划”栏目超期2天,“机构设置”、“规划计划”栏目超期4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更新滞后的单位有:县文旅广体局、虹桥镇,根据国办要求需在1月31日前更新,两家单位经多次电话督促才在2月1日更新,超过法定时间。

  针对栏目超期更新问题,县政务公开办工作人员多次在工作群内通知各单位及时整改更新,并对未按时上传信息的单位进行了逐一提醒,但是效果不理想,在复核时很多单位仍然没有整改到位,说明各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基本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待政务公开工作的态度亟待提高。

  2.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和功能维护不畅。尽管政务新媒体相对于政府网站来说维护难度较低,但从本季度监测的情况看,依然暴露出一定问题。本季度共开展了12次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情况监测,虽然我县保留下来的1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均能按时更新和推送内容,但还是有个别账号更新频率不理想。

  3.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准则把握不严。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内容一律不得公开,这是信息公开的基本规范和准则。但此次检查依然发现有个别单位麻痹大意,将个人隐私内容在网上发布。

  4.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发布不到位。没有紧扣标准目录进行常态化更新,特别是部分单位存在有打零现象。其中生态环境领域、乡村振兴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信息更新较多,但存在事项分类更新信息频率不均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始终坚持立足实际,统筹谋划和扎实推进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手里有招,心中有数。要注重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对人员出现变动调整的,及时做好交接、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维护。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发布不及时、栏目不更新等“老大难”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务必举一反三,主动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守牢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出现“不合格”这条底线。

  以上通报将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2024年度高质量考核政务公开类扣分项的重要依据,本通报数据截止时间为3月28日。通报中被点名的单位请在4月22日前向我办报送纸质整改情况。

  联系人:唐萍 15377401109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