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4-01-0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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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政公开办发〔2023〕6号

  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常规检查,现将常规检查和平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部分单位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稳妥推进,四季度在国家、省、市三级抽查中,总体情况较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积极主动;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办(党政综合办)认真负责,注重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平江分局、天岳街道等单位主动公开和临时任务落实情况较好,教育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天岳街道、大洲乡、上塔市镇、余坪镇等单位动态信息报送主动,报送量和采用量居全县前列。

  二是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序;“平江县教育局”“平江文旅广体”“平江应急管理”等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比较规范,栏目设置较为合理,做到了管理有专人,定期有更新,留言有回应,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

  三是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大部分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细致梳理各自公开领域标准目录,并按时完成上报和上传。同时,积极按照标准目录发布信息,生态环境平江分局、城管局、乡村振兴局、市监局、水利局、长寿镇、安定镇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做到了每个公开事项都有信息更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仍有逾期;根据《条例》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自信息产生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公开。但少数单位信息产生或变更很久,通过短信、电话一催再催,才拿出来更新。部分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工作“断节”“脱管”。如:三市镇人事信息栏目最后更新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今年3月、6两次督促仍未更新。

  二是依申请公开回复处理不及时;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申请公开件超期1天,伍市镇依申请公开件超期2天。

  三是政务新媒体瞒报脱管;“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至今仍未到县委网信办和县政务公开办备案,且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最近一次更新时间为12月1日。“文旅平江”抖音号四季度逾期3次,其中最长逾期16天。“平江信访”微信公众号四季度逾期5次,其中最长逾期17天。

  四是重点任务落实失责;少数单位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如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板江乡、三市镇信息上传还未破零。

  (以上数据采集截止时间均为12月26日)

  三、当前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迎接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注重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一把手”主抓,并有专人分管、有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职责权限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展常态巡查、自查自纠、动态更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延续性、准确性,确保我县在全省第三方评估中不失分。同时,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三重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推进落实等动态信息,在县政府网进行宣传推介。

  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体系。建设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工作纳入了全省“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涉及31个领域,涵盖大部分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平江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平政公开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前期梳理编制的各领域(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一对照收集、审核、发布信息,确保不漏项,并予以常态更新。

  三是认真编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统一的模板格式(见附件),认真编写《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年报》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求内容实际、数据精准,杜绝千篇一律。

  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编写,《指南》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信息公开指南(2024)。要求:可以参考往年的《指南》,但绝不能照本抄袭,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地址、电话等信息务必精准正确,确保办事群众找得到位置,打得通电话。

  《年报》和《指南》,要求在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由单位行政一把手审查签字,报县政务公开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610室)审核无误后,在1月31日前完成网上发布。

  四是加强新媒体运维管理。没有备案登记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到县委网信办和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正在运行的新媒体账号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查,合理设置栏目并及时回复网民留言,避免出现“睡眠”情况。特别是节假日前后,要认真查漏补缺,确保不出现逾期现象。

  五是及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本次通报中点出存在问题的单位,务必迅速作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向县政务公开办进行书面反馈,没有反馈整改意见的单位,视同整改不到位。

  (联系人:陈  灿,18107303033)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网上下载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