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3-07-0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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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政公开办发〔2023〕4号

  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江高新区,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办于6月19日至22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常规检查。现将常规检查和平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持续稳妥推进,二季度在国家、省、市三级检查中,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出现较大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日益重视;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行政审批办主任(信息专干)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落实,注重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适时公开”等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密、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审查,公开工作较为突出。如公安局、财政局、文旅广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汉昌街道、天岳街道、瓮江镇、虹桥镇、石牛寨镇、安定镇、长寿镇等。动态信息报送中,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汉昌街道、安定镇等单位积极主动撰写报送工作动态,报送量和采用量居全县前列。

  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逐步规范;按政策保留下来的政务新媒体中,“平江公安”、“平江县教育局”、“平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比较到位,栏目设置较为规范,做到了管理有专人,定期有更新,留言有回应,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

  三是政务公开月活动扎实开展;在4月份集中开展的“守护好一江碧水”政务公开月活动中,大部分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扎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月活动,并积极宣传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县政务公开办综合形成“守护好一江碧水!平江县政务公开月活动异彩纷呈”通讯,在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发布,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综合方案制订、现场观摩、情况报送等情况,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平江高新区、财政局、林业局、供销联社、农业农村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广体局、生态环境局、润恒自来水公司、安定镇、板江乡、汉昌街道、虹桥镇、三市镇、三阳乡、上塔市镇、石牛寨镇、天岳街道、长寿镇等单位比较重视,活动开展较为扎实,活动效果达到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适时更新”仍有差距;根据《条例》要求,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自信息产生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公开。很多信息专干认为,栏目只要没有预警,就不需要去更新,硬要等到系统预警开始“催”了,才应付式更新一条,“适时更新”非常欠缺。少数单位领导干部调整或调动很久了,机构信息还迟迟不更新。部分单位部分栏目本年度还未更新,如发改局“涉企收费”,科工局“去产能公示”,民政局“养老服务”,司法局“规划计划”,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住建局“项目审批”、“人事信息”和“财政信息”,农业农村局“机构信息”和“人事信息”,商务粮食局“机构信息”,卫健局“规划计划”和“其他信息”,审计局“人事信息”和“审计信息”,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信息”,水利局“河长制工作”,林业局“规划计划”和“机构信息”,乡村振兴局“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涉农资金”和“扶贫成效”,平江高新区“财政信息”,残联“机构信息”和“人事信息”,住房公积金“规划计划”,交警大队“财政信息”,疾控中心“人事信息”,润恒自来水公司“机构信息”,伍市镇“规划计划”,上塔市镇“规划计划”,童市镇“机构信息”和“规划计划”,三阳乡“规划计划”,三市镇“人事信息”,加义镇“机构信息”和“人事信息”,福寿山镇“规划计划”。

  二是逾期现象时有发生;逾期现象还时有发生,检查发现,城管局子频道工作动态栏目超期1天,教育局子频道依法治教栏目超期1天,人社局子频道工作动态栏目超期2天。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气象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栏目超期1天,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栏目事后公示超期1天。

  三是政务新媒体存在风险;文旅广体局目前存在2个微信公众号,其中“平江文旅广体”运维较好,而“平江旅游”则多次出现逾期,二季度逾期4天。“平江县板江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最后更新时间为2017年3月6日,已成为“僵尸”账号。上述2个微信公众号,极有可能被国办、省市发现并通报,甚至引起媒体炒作,形成负面舆情,风险很大。建议尽快注销,并将注销情况报县政务公开办。

  四是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在省市县部署的“守护好一江碧水”政务公开月主题活动中,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信访局、检验检测中心、档案馆、贸促会、残联、交警大队、疾控中心、气象局、木金乡、南江镇、余坪镇均未上报活动方案和活动宣传情况;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洲乡、童市镇、三墩乡上报了活动宣传情况,但没有报送活动方案;城管局、市监局、民政局、商务粮食局、水利局、医保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伍市镇、岑川镇、福寿山镇、龙门镇、梅仙镇、浯口镇、向家镇、加义镇上报了活动方案,但后续活动宣传情况没有跟进报送。

  五是整改情况反馈沟通不畅;往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中,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说明情况,城管局、瓮江镇、南江镇、卫健局、三市镇、加义镇、润恒自来水公司对往期通报的问题虽进行了整改,但没有进行情况说明。

  三、当前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增强政务公开实效。选优配强政务公开队伍,避免频繁调整,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延续性、准确性。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要形成工作制度,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存档,并严格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是强化媒体管理;按照“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该注销的一律注销。确有政策需要保留的,要到县委网信办、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监管。同时,要加强运维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合理设置栏目,及时回复网民留言,避免出现“僵尸”“睡眠”情况。

  三是强化“揭榜竞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省“放管服”改革“揭榜竞优”工作,涉及32个领域,涵盖大部分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平江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平政公开办发〔2023〕3号)要求,结合国务院部委制订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县政务公开办和技术公司的指导下,编制完成各领域(乡镇、街道)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对照标准目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深落细落实。

  四是强化整改反馈;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务必迅速作出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7月20日之前,向县政务公开办进行书面反馈。

  (联系人:陈  灿,18107303033)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