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3-03-3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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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政公开办发〔2023〕2号

  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常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留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也能够积极履行主办主管职责,做好运维管理工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一季度在国家、省、市三级检查中,实现“零通报”、“零事故”。

  在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信息较好的单位有: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信访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检验检测中心、瓮江镇、梅仙镇、虹桥镇、龙门镇、木金乡、石牛寨镇;政务新媒体运维较好的单位有:“平江县教育局”、“平江公安”、“平江应急管理”、“平江说法”微信公众号;动态信息报送较好的单位有: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梅仙镇、汉昌街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栏目逾期现象严重;虽然没有被上级检查到,但我办在一季度常规检查中发现,县卫健局(卫计监督执法局)和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县政府网的财政信息栏目严重逾期,至今没有更新;县城管局在县政府网的城管执法公示栏目严重逾期24天;“平江旅游”微信公众号逾期2次,其中有1次逾期4天。

  二是部分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2022年四季度检查出的问题中,向家镇、三墩乡、贸促会、林业局、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残联没有向我办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少数单位没有报送机构信息;我办多次要求各单位报送2023年度分管领导和信息专干信息,至今仍有瓮江镇、南江镇、三市镇、加义镇没有报送。有些单位人事调整很久了,但机构、人事等信息至今没有更新。

  三、当前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一把手”主抓,并有专人分管、有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职责权限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展常态巡查、自查自纠、动态更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延续性、准确性。同时,及时报送工作推进落实等动态信息,在县政府网进行宣传推介。还未报送分管领导、信息专干的单位要抓紧报送,以便工作对接。

  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保留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加强运维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查,合理设置栏目,及时回复网民留言,避免被上级检查通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要认真开展查漏补缺,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出现逾期现象。

  三是强化“守护好一江碧水”政务公开月活动组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平江县“守护好一江碧水”政务公开月活动的通知》(平政公开办〔2023〕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避免走过场敷衍应付,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

  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各单位信息专干要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自政府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上网发布。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