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3-01-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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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工作常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留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也能够积极履行主办主管职责,做好运维管理工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全年在国家、省、市三级检查中,实现“零通报”、“零事故”。

  在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信息较好的单位有:市监局、住建局、民政局、伍市镇、大洲乡、汉昌街道;政务新媒体运维较好的单位有:“平江县教育局”、“平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动态信息报送较好的单位有:教育局、农业农村局、余坪镇、天岳街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内容更新保障有逾期现象;虽然没有被上级检查到,但我办在四季度常规检查中发现,县贸促会设在县政府网的投资环境栏目严重逾期6天;平江旅游微信公众号严重逾期20天;平江说法微信公众号逾期3天。县卫健局(监督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度财政决算信息未更新。

  二是问题整改落实有无视现象;三季度检查出的问题中,向家镇、三墩乡、发改局、贸促会、林业局、文旅广体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残联没有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无视问题存在。

  三是依申请公开落实有拖延现象;县城管执法局1件依申请公开件没有在法定时限内提供资料,有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

  三、当前重点任务

  一是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更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一把手”主抓,并有专人分管、有专人负责,对本单位职责权限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展常态巡查、自查自纠、动态更新,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延续性、准确性。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三重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推进落实等动态信息,在县政府网进行宣传推介。

  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保留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加强运维管理,强化信息发布审查,避免被上级检查通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要认真开展查漏补缺,确保节假日期间不出现逾期现象。

  三是认真编写发布《年度报告》和《指南》;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按照统一的模板格式(见附件),认真编写《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要求内容实际、数据准确。

  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指南》标题统一为:**(单位全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要求:可参考往年的《指南》,但绝不能照本抄袭,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地址电话等信息务必精准正确,确保公民找得到位置,电话接得通。

  《年度报告》和《指南》,要求在2023年1月18日前,由单位行政一把手审查签字,报我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603室)审核无误后,在1月31日前完成网上发布。

  (工作联系:唐萍,电话:15377401109)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电子版下载: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