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2-07-19 11:08
| | |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要求,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政务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各单位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留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也能够积极履行主办主管职责,做好常态运维工作。

  其中,在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信息较好的单位有: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文旅广体局、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局、市监局、伍市镇、梅仙镇、天岳街道;政务新媒体运维较好的单位有:“平江政务”、“平江县教育局”、“平江公安”、“平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动态信息报送较好的单位有:教育局、卫健局、天岳街道、润恒自来水公司、余坪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不全,平台缺失。自然资源局、市监局、瓮江镇、向家镇、烟草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电力公司未报送2022年度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信息。其中,烟草公司、华润燃气公司和电力公司没有在县政府网开设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平台缺失。

  (二)主动不够,更新滞后。主动公开要求自政府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但部分单位存在较大问题。在更新时效上,很多信息较为滞后,如部分单位人员调整很久了,但人事信息迟迟没有更新。在公开数量上有“扯草凑篮”、敷衍应付等情况,如用新闻代替政府信息。在公开质量上有排版不规范、图片打不开、简单复制粘贴或简单设链接等问题,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有很大差距。4月1日,三墩乡规划计划栏目超期预警,微信群和电话多次督促无果,最后仍然出现超期;4月6日,贸促会工作动态栏目超期1天;4月7日,发改局工作动态、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要闻动态栏目超期1天;4月12日,平江高新区园区动态、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栏目超期1天;5月5日,城投服务中心和城管执法局工作动态、平江高新区园区动态、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栏头条新闻栏目超期1天;5月7日,水利局规划计划栏目超期4天,多次电话督促才完成更新。

  (三)落实不力,存在隐患。省市明确要求集中公开“十四五”规划,但至今仍有14家单位没有落实到位,分别是科工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市监局、乡村振兴局、档案馆、检验检测中心、残联、住房公积金中心、石牛寨镇、南江镇、上塔市镇、板江乡、福寿山镇。

  整个2022年度,仍有少部分单位的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为零,如科工信局的去产能公示栏目,水利局的河长制工作栏目。

  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部分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没有年度备案,也没有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云监管平台,被上级点名,如平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板江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最后更新日期为2017年3月6日,平江就业微信公众号最后更新日期为2018年2月11日,平江水利微信公众号最后更新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平江县志愿者河长管理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最后更新日期为2018年9月6日,均成为“僵尸”新媒体;“平江县重点项目建设”微信公众号系个人名义开设,既不权威,又处于脱管。

  在信息审核方面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如将“喜迎二十大”错写成“喜迎十二大”,将“主题教育”错误表述为“主题教育活动”等。同时,错别字等情况也时有出现。

  三、后段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公开职责;各单位要参照省市县作法,成立由政务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配优分管领导和信息专干,做到有机构、有队伍、有制度、有计划,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要尽量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避免人员频繁变动导致工作交接不畅和业务生疏。要对照《条例》要求,确保主动公开的17大类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切实做到自政府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上述发现的问题如果被国务院、省、市监测到,都会直接影响我县在省市(县市区方阵)年终综合考核评分,鉴此,存在问题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7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办。(联系人:唐萍,153 7740 1109)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实用;要及时准确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延续性和实用性,避免应付式、敷衍式公开。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要积极主动撰写本单位重点工作推动、典型经验、重大活动等情况,形成优质动态信息,报送县政府网予以推介宣传(邮箱:pjzwgkb@163.com)。

  (四)进一步强化内容审核;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做到脱敏处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运维管理,规避舆情、错误等风险,确保安全正常运转。

  (本通报所统计数据时间段为:4月1日—6月30日)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