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县政务公开办 2022-03-1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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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经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县各单位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更新情况较好的有:县自然资源局130条,县发改局9条,县司法局14条,县财政局9条,县住建局10条,市县监局12条,县统计局11条,县气象局12条,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21条,上塔市镇9条。其他单位虽然更新数量和频率不高,但基本做了栏目没有逾期,没有被省市通报。同时,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公开栏、宣传册、村村响等方式方法开展政务公开,成效较好。

  政务新媒体方面,除县文旅广体负责运维的“平江旅游”微信公众号超期2次外(账号主体为平江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其余按政策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基本能按指标要求运维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高;在检查部分单位班子分工文件中,发现少数单位没有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管,也没有安排专职或兼职信息专干,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出现盲区。

  (二)政务公开内容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不够,在公开什么,怎么公开,在哪公开等问题上业务不熟,经常用工作动态信息代替政府信息,敷衍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速率频率不高;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栏目要等系统开始预警和我办电话督促后,才应付式找一条过时信息更新,没有做到适时动态更新,在数量上、频率上离要求差距很大。同时,在动态信息报送方面,很多单位不够积极,今年,还有很多单位打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确保机构机制完善;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要参照按省市县作法,成立由政务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配优分管领导和信息专干,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熟悉相关业务,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姓名、职务、电话,请在3月31日前报送到“政务公开工作群”)

  (二)确保公开内容落细;各单位要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确保《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的17大类政府信息在各单位落地,切实做到自政府信息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要对本单位设在县政府网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查漏补缺,该调整的调整、该合并的合并、该更名的更名,缺失的要新增。特别是县直相关单位,在抓好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同时,要依据自身职能,加强本系统(领域)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的业务指导。

  (三)确保动态信息报送;向县政府网报送动态信息,是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之一,各单位要积极主动报送本单位重点工作推动、典型经验、重大活动等情况,形成优质动态信息,报送县政府网予以推介宣传。

  (四)确保政务新媒体运维;保留有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在3月底前,到县委网信办、政务公开办进行年度备案,明确管理人员和联系方式。同时,要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管理,规避舆情、错误等风险,确保正常运转。

  附:平江县政府网信息公开统计表

  平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平江县政府网信息公开统计表

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动态信息报送数量

县发展和改革局

9

1

县教育局

7

29(学区)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6

县公安局

4

县民政局

4

县司法局

14

县财政局

9

2

县人社局

2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县自然资源局

130

县交通运输局

4

县农业农村局

7

11

县商务粮食局

4

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4

1

县卫生健康局

3

2+1(乡镇卫生院)

县审计局

7

5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

县应急管理局

5

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6

县统计局

11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7

县信访局

5

县医疗保障局

3

1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5

6

县水利局

4

县林业局

3

2

县乡村振兴局

4

平江高新区

2

县城投服务中心

5

县供销联社

7

5

县检验检测中心

4

县档案馆

5

县贸促会

3

县残联

6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6

县交警大队

5

县疾控中心

4

1

县气象局

12

县润恒自来水有限公司

4

5

市生态环境局平江分局

21

汉昌街道

6

1

天岳街道

4

三阳乡

5

安定镇

2

三市镇

4

福寿山镇

4

加义镇

4

长寿镇

4

2

龙门镇

4

童市镇

2

2

余坪镇

3

5

瓮江镇

6

伍市镇

4

2

木金乡

5

石牛寨镇

6

虹桥镇

5

南江镇

3

上塔市镇

9

板江乡

5

梅仙镇

5

大洲乡

6

三墩乡

3

岑川镇

4

浯口镇

5

1

向家镇

5

  注:1.以上数据采集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3月17日;

  2. 表格中没有名字的单位,表示还没有在县政府门户网开设政务公开栏目;

  3. 如对数据有疑问,可联系县政务公开办唐萍,电话626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