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

0730-6881238

负责人

王加友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执行好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 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 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四)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 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 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 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居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 经济,推进农村、社区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  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健康、 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民武装、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  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六)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 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 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 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县直部门 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 务服务事项,确保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 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 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 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 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社区居民) 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社区)的意见和建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协助镇领导负责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移风易俗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深化改革,金融工作;负责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

  2、党建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

  3、行政审批办: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整合审批服务工作和力量;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统筹负责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4、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接待、防范邪教、禁毒、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

  5、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惠农、惠民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维护,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税收征缴;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负责镇村项目管理。

  6、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效巩固、驻村帮扶。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整合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和河长制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移民开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承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农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环境污染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工作。

  8、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经济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食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和建设、村镇建设、集镇管理、拆违控建、基础项目建设和管理、集镇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负责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管理等方面工作。

  10、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科技、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疫情防控;负责民政、村级和社区建设、村务公开;负责残联、社会救助、社工站;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工作。

  11、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1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协助辖区环保巡查、综合执法并交部门整改;协助国土巡查、打非治违、矿山巡查、企业巡查和综合执法,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禁鞭禁炮、河道巡查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