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天岳街道办事处
平江县百花台大道东侧
0730-6301688
许云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制定本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街道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委托下放、服务前移等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统筹经济发展。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居民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社区、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
(五)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民武装、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
(六)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劳动力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上级党委政府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民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和村级的意见与建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协助街道领导处理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信、村村响应急广播、团委等工作,撰写与发布新闻稿件;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协同平台、印章管理、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保密、档案、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后勤、食堂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基层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统筹协调办:负责调度街道所有项目;负责项目征收拆迁安置。
(三)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按要求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
(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建设、产业发展;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负责妇联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保、医保日常工作。
(五)党建综合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文明创建、移风易俗、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六)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自然资源、城市(村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环境污染的管理、卫片图斑执法工作;负责林业管理;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
(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人居环境整治、厕改,做好区域内常态化保洁、巡查、督查等工作;负责街道人居环境保洁,加强对保洁、清运队伍的管理;负责招商引资。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负责中央、省、市、县下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整改工作,做好日常巡查、生态环保等工作,做好汨罗江流域生态环境水治理及污水处理厂运营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河道管理、自来水厂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畜牧管理工作;整合农技、畜牧水产兽医、农业机械等职能事务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卫生防疫方面的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负责农业农村、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九)纪工委: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群众信访接待、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禁毒、民调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派出所、交警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环保巡查、综合执法并交部门整改;进一步明确国土巡查、打非治违、矿山巡查、企业巡查和综合执法责权,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日常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禁鞭禁炮、河道巡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开展集镇土地建房巡查执法;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社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特困户临时救助工作;负责五保供养、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民政、农保收缴、残联、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完成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同人民武装机构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十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文化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卫健工作;负责工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