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商务局

机构名称

平江县商务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石碧潭路39号

0730-6265949

负责人

甘志坚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与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七、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全县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协调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实施县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优化粮食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十四、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市、县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全市范围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本县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全县商务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务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七、负责县直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值,依法依规完成直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八、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县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企业资质申报、变更、年检等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承担县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日常政务与综合协调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信息传达等,确保机关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各项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承办有关会议:包括组织、筹备和协调各类会议,确保会议顺利进行。负责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的起草、印发:以及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督办等工作,确保文件流转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

(二)法规和监督检查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法规贯彻落实与监督;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在所属单位或机构中得到有效执行。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遵守;对单位或机构内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以备查阅和审核。接受并处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进行复议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代表单位或机构参与行政诉讼,维护单位或机构的合法权益;执法监督与考核。

(三)财务股。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制约,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商务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定期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为商务局的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负责商务局的资金流动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调度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商务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或月度的财务预算,为商务局的运营提供财务指导;预算执行与控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四)市场建设调控股。监测市场运行负责监测全县(或特定区域)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包括商品供求状况、价格变动等;分析市场动态对市场数据进行深入分析,预测市场趋势,为商务局提供决策支持;承担市场调控工作根据市场监测和分析结果,制定并实施市场调控措施,以稳定市场秩序,保障商品供应;管理重要消费品承担重要消费品(如肉类、粮糖、小包装食品等)的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确保市场供应稳定;组织拟定市场体系政策参与制定和完善全县(或特定区域)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市场规划与建设指导各类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以及商业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优化市场布局。

(五)商贸股。行业管理与指导承担商贸服务业行业餐饮、住宿、零售等商贸服务业的监管和指导,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动社区商业设施的完善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监测分析市场运行负责监测市场供求状况、商品价格信息等,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基于市场监测数据,进行市场趋势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合理经营参与制定商贸流通领域的政策措施,如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政策等执行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商贸流通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六)外经外贸股。负责制定全县(或特定区域)对外贸易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并研究拟定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企业进出口权管理,协办全县各类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备案登记,并依法审核权限范围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变更组织经贸活动,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参加各种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协调进出口业务,协调全县进出口企业出口结汇、退税、收汇、核销等工作,确保进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负责全县各类外经贸业务的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动态和政策变化;参与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协助外来投资企业做好开办过程中的配套服务性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国家、省鼓励出口的各项外经贸扶持资金和出口产品的技术更新改造、研发等项目。

(七)投资促进股。负责拟订全县的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具体政策和措施,并对其进行宣传、推介编制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序进行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招商项目数据库,包括项目的收集、整理、编印等工作,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项目选择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引进等具体工作,包括与投资者的沟通、协商、签约等对已签约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组织招商活动策划、组织各类招商推介活动,如招商会、洽谈会、展览会等,为投资者和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参加省市各类招商活动,展示本地投资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研究制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产业政策和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负责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投资者提供便利负责投资企业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兑现的审核申报工作,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落地。

(八)政工人事股(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包括干部职工的考试录用(聘用)、奖惩、任免、考核、调配、辞退等承担干部职工的在岗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归口管理,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编制的统一管理,包括机构编制的调整、核定等负责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建立、维护、更新和保密等负责统计收集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退休管理,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的退休手续,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下属机构:

   (一)平江县电商物流事务中心;(二)平江县成品油事务中心;(三)平江县商业中心;(四)平江县物资中心;

(五)平江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六)平江县投资促进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