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水利局
平江县三犊源路131号
0730-6222620
姚志红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政策和规划,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较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较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负责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协调跨县、乡镇区域水事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各类水事矛盾和纠纷,负责县辖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河长制实施工作。负责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河长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河长(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编制河湖开发、利用、保护规划。
(十六)负责县城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局机关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 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机要、密码、信访、督办等工作;负责局召开的会议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局宣传、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宣传工作。负责监管局网站及政务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组织草拟局综合性重要政务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负责局值班工作,组织局重要接待工作,承担局印章的管理,归口局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办县人大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报党刊、相关专业报刊发行征订工作。
(二)规划计划与科技股。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 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统 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参与拟定水利 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三)水资源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 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 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 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 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 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 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跨区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 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中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四)水利工程建设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指导重要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 实施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五)运行管理与监督股。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 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 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按规定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六)农村水利水电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 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 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组织指导做好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与相关股室做好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资金拨付、方案审批、竣工验收、工程建 设的技术支持事务性工作,组织指导工程项目的推进,做好城乡供水工作。
(八)行政审批股。负责水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组织审 查;审核许可文件发放及相关的行政服务;根据授权、统一管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与水行政许可有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务中心水利窗口的日常工作。
(九)财务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拟订水利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水利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水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十)人事股(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牌子)。 承担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内部管理审计股。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财务、下属单位财务及水利项目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审计。负责下属单位法人离任审计工作。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章程设置。
(八)行政执法股。负责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受理水事违法案件的立案、呈报、调查取证、归档等事务;配合、协助地方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保护辖区内水资源、水工程、防汛抗旱、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进行行政监察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下设机构:
1.平江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2.平江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3.平江县水土保持站
4.平江县河道管理站
5.平江县河长制工作站
6.平江县城市防洪排涝管理站
7.平江县黄金洞水库管理所
8.平江县大江洞水库管理所
9.平江县黄金堰水库管理所
10.平江县秋湖水库管理所
11.平江县九峰水库管理所
12.平江县青冲口水轮泵站管理所
13.平江县白水水库管理所
14.平江县徐家洞水库管理所
15.平江县尧塘水库管理所
16.水利建设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