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11-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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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补贴对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补贴范围:具备“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 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3、补贴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4万元、支持 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60万元。

  4、申请程序: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认定评选程序为: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 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由主体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我局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情况调查和现场考评,经局党组会议讨论推荐, 形成申报文件并经公示通过后,呈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评审, 择优推选呈报至省农业农村厅,最终省农业农村厅经资格审查、验收审定、厅党组审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5、申报资料:需要申报

  6、政策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