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在财政局设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凭财政、民政两家共同签发的低保资金文件支付,实行银行打卡,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2021年三、四季度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354.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164.3万元、农村低保418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