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1-03

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落实旅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通知

来源:县公安局 2022-10-2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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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加强宣传培训、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案件倒查,大力推进落实旅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积极保护未成年人住宿安全,取得良好效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保护少年儿童,坚决防止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身心健康言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持续督促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严格执行“五必须”规定,有效防范遏制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强制报备工作机制。2022年5月底前,各地要完成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增加自动识别年龄、未成年人入住登记自动弹窗等提示功能,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同住人身份关系等信息作为未成年人入住必填字段,及时登记报备。要充分依托系统,实现快速提示、下拉菜单式填写等功能,确保操作便利、简单易用。要探索推行通过系统后台自动比对同住人员关系,有效减少人工询问频次。

二、健全检查暗访工作机制。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将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落实“五必须”情况作为重点检查事项,开展抽查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查处结果。要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省级治安部门每年暗访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市级治安部门不得少于2次,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要推进风险评估、分级监管,对未成年人入住集中、曾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曾因安全管理要求不落实被查处等风险较高的住宿经营单位,要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三、建立研判核查工作机制。要积极会同有关办案部门根据涉黄赌毒等重点人员库、高频异常入住等维度,探索建立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研判反查数据模型,提升事前预防能力,支撑案件查处打击。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情况的研判分析,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入住集中的旅馆、时段,督促指导针对性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四、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县(区)级公安机关对在旅馆等住宿经营单位发生的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要全面实行“一案双查”机制,即:在依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的同时,严格倒查涉案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对不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和“五必须”规定的,依法查处、严肃追责,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拒不改正的,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等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五、建立督办约谈工作机制。对监管不力、多家旅馆等住宿经营单位发生侵害未成年人重大案件的地方,我局将下发督办通知,督促严格倒查整改,一年内被部局下发督办通知两次以上的,将严肃约谈省、市两级治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督办约谈机制,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切实抓好“五必须”规定落实。

六、健全培训宣传工作机制。要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基层公安机关规范管理执法流程。要督促旅馆等住宿经营者在醒目位置摆放、张贴“五必须”标识、海报,并将“五必须”规定作为从业人员岗前必训内容,提升知晓率和落实率。要加强宣传引导,对未落实“五必须”规定的经营者及有关人员,依法查处追责,并及时通报,形成警示教育;对落实“五必须”规定有效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的,会同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树立良好导向。要围绕“五必须”实施一周年等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展现公安机关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