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1-03

关于依法严格管制刀具管理严厉打击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来源:县公安局 2022-10-1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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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关于依法严格管制刀具管理严厉打击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强化管制刀具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举报涉刀违法犯罪线索,收缴非法管制刀具,严厉打击涉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通知》《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日常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特通告如下:

一、管制刀具指具有较大危险性,需要由政府部门进行特别管理的刀具,主要有:专用刀具,包括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和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包括宾馆、饭店、屠宰场、肉制品、水果加工销售店等单位所需使用的,且全刀长、刀身长、刀柄长三项尺寸有中一项或者多项超过《日常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的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开刃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刀具;其他管制刀具,主要指超过《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

二、生产管制刀具的企业,应当填写管制刀具生产备案登记表,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禁止生产超过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管制刀具,禁止生产非正当生产、生活需要的大砍刀、大片刀。

三、销售管制刀具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采取封闭式柜台销售,并对销售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四、销售管制刀具时,应当查验购买人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证件号码、购买时间以及购买管制刀具种类、数量、编号等信息。禁止向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或者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刀具;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旅游景点周边200米范围内销售管制刀具。

五、从事机械加工、餐饮、肉类、蔬菜和水果销售等工业、商业活动需要使用管制刀具的,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使用,并采取有效的安全存放等防护措施。统一登记造册明确记录购买日期、渠道、外型特点、照片、用途、使用人等信息,并向当地派出所报备。刀具丢失、被盗的,应当向属地派出所报告,报废刀具统一交属地公安派出所造册、销毁。

六、管制刀具实行编号管理,对符合尺寸规格限制的管制刀具,应当在刀身上铸刻管制刀具专用标记,在刀身表面铸刻(包括激光雕刻)商标或者生产厂家名称及编号;使用单位现用符合尺寸规格限制的管制刀具尚未编号的,应当按照要求在刀身上补充铸刻本单位名称、编号;个体经营户补充铸刻从业者姓名、刀具编号。

七、邮政、快递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开箱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物流企业应当严格落实货物管理验收抽检抽查制度、交付环节收货实名和信息保存制度。

八、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寄递管制刀具。

九、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寄递管制刀具,利用网络发布管制刀具信息的,有关部门将予以查禁、取缔、收缴并依法处罚;超过《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所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以及非正当生产、生活需要的刀具一律收缴。

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从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30日,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寄递管制刀具的,或者持有超过规定尺寸规格限制以及非正当生产、生活需要的刀具的,应当送交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置;对主动送交的,可依法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逾期不上缴被查获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参照《湖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省级举报电话:

湖南省公安厅       0731-84738200;11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0731-88770499,12328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0731-85693231,12315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0731-85989082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