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1-03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2024年2月第2次

来源: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19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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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收到的消毒不合格餐饮具2批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店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食品名称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

规格型号

抽样/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目

处置结果

1

勺子

平江县寒野柴火鸡餐饮店

2023-10-27

餐饮具

№: 2023SPJJ1902

大肠菌群

责令改正、罚款

2

饭碗

平江县寒野柴火鸡餐饮店

2023-10-27

餐饮具

№: 2023SPJJ1904

大肠菌群

责令改正、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