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环批字〔2015〕10759号
平江县南江镇中心卫生院:
你单位拟建的平江县南江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选址于平江县南江镇北街109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44'26.41",北纬28°58'23.00"。南江镇中心卫生院现有职工175人,下设行政办公室、公共卫生服务科、医务科、财务科、医保科、人事办、后勤科、门诊部、内科、儿科、产科、外科、手术室、医技科等15个功能和辅助科室。拥有大、中、小型医疗设备100多台件,如200MAX光机、进口黑白B超、六通道心电图机、血液筛查仪、多功能麻醉机等,大型设备如德国西门子双螺旋CT,西班牙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东芝彩色B超、富士能电子胃镜、美国柯达CR等。医院拟投资3200万元进行建设,其中环保投资26.8万元,规划用地总面积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93平方米,医院扩建后,机械设备、科室设置基本不变,在编床位增至300张,工作人员增至19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老住院楼及食堂,在该场地新建一栋6层的新住院楼(含1层地下层),同时保留现有门诊楼和住院楼。新住院楼投入使用后,将现有住院楼内的床位及配套设备搬至新住院楼,现有住院楼则作为办公、食堂用房;门诊楼一层、二层的科室布置保持不变,三层则设置为体检中心;同时建设的还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根据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平江县南江镇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内容、结论,我局进行审核后提出以下环保意见:
一、同意环评报告书中的结论和建议。同意平江县南江镇中心卫生院按照环评报告书中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完成建设。业主必须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三、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平江县南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排放;严格按照《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特殊医疗废水分类收集,单独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平江县南江镇污水处理厂。
四、对高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消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将水泵、发电机等布置于住院楼地下室,发电机等设备置于专门的建筑物内。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
五、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采用地埋式的水处理构筑物,对集水、调节池、接触消毒池、化粪池均设置密封池盖,通过臭气吸附物的和四周绿化等措施确保臭气浓度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达标后至楼顶排放。发电机废气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发电机房所在楼顶排放。进一步完善停车场周围的绿化带设置。
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按规定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业主应对原材料、废弃物等物质的堆放、贮存场所加强管理,堆放、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设置,禁止露天堆放。
七、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医疗废水事故排放、医疗固废事故排放及火灾等环境风险,应认真落实本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并明确责任,加强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增强事故防范意识,确保污染物处理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按放射性防护法规要求加强射线装置的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九、项目建成后须报我局同意方可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依法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十、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