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金菊南路等路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金菊南路路网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平江县三阳乡三阳村和天岳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工程为洪家塅集中安置区配套路网工程规划中的市政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其中金菊南路(平伍公路-长冲路)1073.699m,长甲路(平长公路-甲山大道)466.538m,洪家塅路(平长公路-天岳南路)876.173m,3条道路总长2416.41m,设计行车速度30km/h,双向2车道,道路红线宽20米。桥涵工程包括3座中桥(总桥长为100m),其中金菊南路K1+023跨甲山河桥:1×35m预应力T梁桥;洪家塅路K0+140清水河桥:1×30m拱桥;洪家塅路K0+710甲山河桥:1×35m预应力T梁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生态保护等工作。
二、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者围墙,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遮盖,出入口设车辆冲洗台,适当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平江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道路两侧设置雨水、污水分流排水管网。
四、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于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杜绝扰民;根据道路运营后的噪声预测结果,对噪声敏感点采取合适的措施加以防治。
五、施工期,工程弃渣等固体废物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在场地内堆存的,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防扬尘防流失。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注意现有生态、植被的保护,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