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的不合格食品4批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示委托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 |
规格型号 |
抽样/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目 |
处置结果 |
1 |
蛋黄莲蓉月饼(广式月饼)(烘烤类糕点) |
平江县浯口镇友家超市 |
2023-08-07 |
100g/包 |
XBJ23430626569431644 |
酸价(以脂肪计)(KOH) |
不予处罚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