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收到的不合格食品1批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 |
规格型号 |
抽样/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目 |
处置结果 |
1 |
木糖醇全麦米糕(熟粉类糕点) |
平江百岁人食品店 |
2023-04-08 |
散装称重 |
№: 2023SPJJ1082 |
大肠菌群,霉菌 |
责令改正、罚款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