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2023年9月第1次

来源:县市监局 2023-09-3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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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局收到的不合格食品1批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经营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食品名称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

规格型号

抽样/报告编号

不合格项目

处置结果

1

木糖醇全麦米糕(熟粉类糕点)

 平江百岁人食品店

2023-04-08

散装称重

№: 2023SPJJ1082

大肠菌群,霉菌

责令改正、罚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