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会峰食品厂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

来源:未知来源 2016-1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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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会峰食品厂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

阶段性公示

    2016年11月17日,我所接到上级转交的检验报告(SC161017320)。长沙市雨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沙市雨花区湖南高桥大市场得利来商行经营的“三会峰”盐�h素鸡筋(湘式挤压糕点,生产日期:2016年3月1日)进行了抽样检验。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该产品检验项目“钠”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016年1117日,经报请局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平江县会峰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办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