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9号)规定,经平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 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就业见习开发岗位公示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岗位(文明劝导员)5人。
二、招聘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16-24 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岗位待遇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通过社保卡为见习人员提供就业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
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从事平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岗位人员,请到平江县人社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502室提出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0日。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1寸照片二张,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就业见习开发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见习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审核公示
县就业服务中心、平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分别对见习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审核无误后,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发布聘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环节后,见习单位与见习岗位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进行岗前培训,安排上岗。见习时间3个月。
五、其他
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就业见习岗位管理系统,建立就业见习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日常需求,确保需开设岗位及时开设、需安置人员及时安置、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咨询电话:0730-6296918
监督电话:0730-6296626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