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发〔2010〕32号
关于做好2010年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
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根据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这次面试的对象是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省规定的合格分线100分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的,这次面试入围名单已在岳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市公安局特警(1)、市公安局刑侦专业技术科员(法医)、市公安局警犬训导、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二、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三(刑侦)、汨罗市公安局科员一(警犬技术)、汨罗市公安局科员三(法医或临床)、平江县公安局基层民警五、华容县公安局民警二等9个职位,因按录用计划1:3确定面试的对象中,有部分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省规定的100分合格分数线,故未列入这次面试。这些职位待省统一调节后,再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从农村村主职干部中招录乡镇公务员的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分2010年7月16日、17日、18日三天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以总时量10分钟控制,每天开考的时间为:上午8:00,下午2:00 面试地点:岳阳市人事局办公楼(四化建对面) 三、其它事项 1、这次面试原则上允许有招录单位的同志担任报考本单位职位考生的面试考官,但同一个职位的单位考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单位考官的人选,先由招录单位按规定考官1:3的比例推荐考官候选人,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市纪委的监督下随机抽签确定。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知到人。单位考官候选人的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13日,愈期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以考生本人参加2010年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准考证代替,凡笔试准考证损坏或遗失的,必须在7月8至13日期间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重新办理,过期未办的,责任自负。 3、考生于面试前30分钟按时到达指定的候考室候考,超过面试规定开考时间后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4、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和BP机等通迅工具及书籍资料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通报自己的姓名、家庭背景、家庭成员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违纪作弊处理。 5、由于今年参加面试的考生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让广大考生尽快了解面试的有关事宜,报考市直单位职位考生的面试通知,将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发布;报考县(市、区)单位职位考生的面试通知,将委托县(市、区)人事局发布。 6、各县(市、区)人事局接此通知后,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在7月12日前务必通知报考本地区已入围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同时要认真作好通知纪录,以备查证。如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必须由本人提供书面放弃报告,并经招录单位签字盖章后及时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7、在通知考生面试时,先不告知考场号,只通知考生所报考职位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本通知其它事项中的1、2、3条内容。所有考生的候考室号(与考场号相对应)在开考前30分钟,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宣布,并在一楼大厅张贴公示。 8、这次面试工作的有关具体事宜,将在岳阳人才人事网上公布,各招考单位可告诉入围面试考生留心查询。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