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号令《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湖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
《岳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
二、具体办理:
1、个人求职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件,群体求职须出示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下岗、失业人员须出示《下岗证》、《失业证》;
2、如实填写《求职登记表》并提供两张近期1寸照片;
3、求职者免费参加现场交流、咨询,查阅有关信息。接受职业介绍服务时下岗、失业职工持下岗证或失业证可免费。
4、推荐介绍后无论成功与否,15日内应将回执反馈到县劳务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