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二)

来源:县医保局 2021-11-04 16:01
| | |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规定,经过零售药店申请、医保部门资料审核和专家现场评审,现将平江县润和裕丰店药房等5家零售药店纳入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平江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0-3057001

联系地址:平江县开发区育才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1004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机构名称

法 人

机构地址

平江县润和裕丰店药房

曹裕德

平江县城关镇东街140号

平江县发到家老百姓健康药房

曾灵辉

平江县山水豪庭19、20栋商业店面1-001

平江县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官塘店

李湘妮

平江县安定镇安定中路2号

平江县众泰一心大药房

钟凤利

平江县三阳乡大众安置区224号

平江县国药堂山水药号

王好林

平江县山水豪庭47栋102号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