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县林业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林业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林业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文件正式启动实施,这是该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切实为市场经营主体做实事、办好事的真实写照。
今年以来,该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林业执法巡查大队等职能股室和业务股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对县级审批事项实行厅内受理、一窗办结;将林木采伐证核发、林业植物检疫证核发、500公顷以下集体森林资源流转审批、修筑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等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将“农村居民建房占用林地”下放乡镇审批。
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按照省林业局“三化”行动要求,提升审批事项办理标准,确保三级以上标准100%全盖覆;同时,真心为企业排忧解难,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在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审批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三是抓好审批人员管理。加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自觉接受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常抓不懈,企业群众反馈林业窗口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驻厅审批人员多次受到表彰奖励。(谭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