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平江县创建“五好”园区实施方案》(草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平江县创建“五好”园区实施方案》(草案)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平江高新区。同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平江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平江县伍市镇迎宾路侧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二楼214室,邮编:41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平江县创建‘五好’园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841373422@qq.com;传真:0730-2935699;电话:0730-2935688。
附件:《平江县创建“五好”园区实施方案》(草案)
平江高新区
2021年11月1日